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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绩效自评的报告
2022-08-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2/2022-000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通知(川财建[2021]67号、川财建[2021]188号)的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交通建设专项资金616.4万元,用于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支出。

(一)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根据川财建(2021)188号等文件,于2021年6月1日下达2021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616.4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616.4万元申报、批复等情况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 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危病桥改造;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国道危桥改造项目(五马桥、钟祥桥);省道危桥改造项目(曲江大桥、曹家坝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卫星桥、月桥、和平桥、团结桥、代寺桥、王家桥);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文化村至音堂村、罗汉村至长江村、天仙村至黄桷村、新祠村至合兴村、烈士陵园)。共计10座危病桥改造、3.9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该笔补助资金616.4万元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工程质量达标,周边群众满意度。

(三)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四)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项目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下属各股室配合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项目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进行评价,并辅以社会效益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完善。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单位主管领导和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小组的现场调查工作,使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本项目需资金616.4万元,县财政局于2021年6月1日下达指标。

2.资金使用。

截至22年7月末专项资金支出616.4万元结余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及有效,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该项目我局制度了相应的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履行项目资金拨付要求,未发现有违规使用资金和违反程序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资金属于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7月末计划资金拨付616.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16.4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项目实际拨付资金相区配,实际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全部到位,满足了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符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顺利及时完工,质量全部符合标准,项目进度全部符合要求,成本控制率达到100%,未超过预算,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控制指标均符合要求,均达到了逾期目标,符合政府和群众的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改造了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的10座危病桥;新建2.2公里、改建1.7公里的农村公路。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提高了群众居住环境,该项目还将带动周边乡镇的规划和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的实施还能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获得劳务报酬,增加了群众的收入。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建议县财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大支付力度,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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