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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青岗乡汤家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入户连心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3-12-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52/2023-00005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12-13
 发布机构  仁寿县委统战部      
 公开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青岗乡汤家村结合自身实际,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资金50万元,均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总体要求。按照财政厅等7部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以及《仁寿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农〔2021〕34号相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具体要求。按照“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急需”、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青岗乡汤家村9组

(二)建设内容:实施道路黑化长:1307米,宽:4.5米。

四、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岗乡汤家村村民委员会,此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实施。

五、进度安排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3年8月10日前)

汤家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按照衔接资金推动乡村振兴项目的相关要求,充分尊重民意,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意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民宗局审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11日—10月31日前)

汤家村根据财评报告,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前)

项目竣工后由汤家村与施工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组织乡政府、县民宗局按程序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汤家村对项目建设质量负总责,严格把握项目建设质量,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合格。

(四)资金拨付阶段(2023年11月11日—11月30日前)

项目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及时准备报账资料进行报账,实现资金支付。

(五)资产移交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前)

项目竣工验收、审计报告出具后及时完成资产移交,移交给汤家村,落实相关管护责任。

六、效益分析

(一)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汤家村民族团结“入户连心路”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对汤家村的产业及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农副产品销售、农旅观光旅游发展起推动作用,从而改善全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的收入,提高优质生活水平。

(二)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

实施汤家村内民族团结“入户连心路”建设项目是全村广大回族人民多年以来的期盼,更是带动青岗乡及汤家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所以此项目建设必将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附件【附件1:仁寿县青岗乡汤家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入户连心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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