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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仁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11-08   作者:县教体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171/2019-000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08
 发布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张梦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偏远乡村学校中层编制,提高中层干部待遇的建议》(第1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仁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靠管理强教育、靠干部保质量,关键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支撑、示范和带动。为此,县教体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与省教科院合作实施教育“领航”人才培养工程,采取“三段九阶”模式,对100名教育管理者实施深度、系统式跟进培养,重点培养一批教育管理的“领航”人才,推动县域教体事业发展。  

二是积极搭建名优校长专业成长平台,组建县域名校长工作室8个,举办仁寿教育大讲堂9期,落实《仁寿县教育体育局名校(园)长培养方案》,通过优秀经验共享、带徒、送教、课堂开放、结对帮扶等措施,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引领作用。  

三是对学校中层干部的配备,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的职位和职数,由县教体局党委集体研究予以配备,不能随意增减职位和职数,更没有中层干部编制的说法。为提高学校干部待遇,县教体局于2018年9月专门向县政府提交了《2018年提高教师待遇的实施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仁府定字第20号,总字〔2018〕16号),同意将我县教师教育质量考核奖励标准由6500元/人/年提高至13000元;校园长考核标准为教师标准的2倍,副校级干部考核标准为教师标准的1.5倍,校级中层干部考核标准为教师标准的1.3倍。根据此议定事项标准,2018年的中层干部待遇已兑现,今后将每年根据教育质量考核奖励标准的提高,逐年落实中层干部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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