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仁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19-11-08 作者:县教体局 点击数: | ||||||||||||||||||
|
||||||||||||||||||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普通高中开展住校生早晚自习和周末辅导服务的建议》(第10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在我县普通高中开展住校学生早晚自习和周末管理服务,并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就目前来说实施还有一定困难。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精神,中小学不得开展有偿补课。 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通知精神,课后服务的范围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包括高中学生。 三、我县目前实施的普通高中早晚自习和周末辅导,纳入了工作量计算和绩效考核,由财政拨款予以保障。 接下来,教体局将认真调研,提出试点建议,提交县委、县政府决策。目前仍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