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

图片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3-00066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08-22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辜晓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25号提案)收悉,现并案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和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多举措鼓励镇村两级党组织大胆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出台扶持政策

2022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用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发展壮大。其中,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仁寿县村级集体经济攻坚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仁委办发电〔2022〕6号)、《仁寿县做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仁委办发电〔2022〕12号),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仁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仁农发〔2022〕83号),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仁农发〔2022〕68号)、《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仁农发〔2023〕11号)等。

二、坚持党建引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领路人的配备工作,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第一届理事长按程序选举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其理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人员都是从原有村干部、优秀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致富能手、网格管理人员、返乡大学生中选择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担当重任。每年开展村(社区)干部轮训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示范培训,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培养一批核心力量和业务专家。在2022年11月,市委组织部举办“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我县30名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训。

三、实现多位发展

一是推行一村一策。县农业农村局召集全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其村社的党组织书记,开展了一村一策的会商工作,根据各村自身的实际条件,因地制宜确定一个未来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一名产业发展带头人,今后将对各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予以政策支持。

二是建立帮扶带动机制。完善重点村“四个一”扶持机制,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村,落实了1名县级领导、1个县级部门、1家规模企业、1名金融村官,助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其中县级领导主要负责为乡村发展理清思路、找准路子,牵头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从规划、项目、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村(社区)创新探索发展道路;帮扶企业主要负责培育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开拓农特产品市场、联办产业增收项目等方面,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帮助;金融村官每月到村2次,主要负责依托金融服务网络,对帮扶村进行评级授信,提供金融贷款等支持。

三是实行多路径政策扶持。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2022年县上安排乡村振兴资金2300余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天府粮仓”农用机器购置项目。为扩大扶贫资金扶持,2021年,县委县政府将扶贫资金6725万元,由仁寿县铧锐公司代持股份投资到仁寿德康项目。2022年开始,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可获得500余万元的固定收益分红。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仁寿支行于2022年6月印发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暂行办法》。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代表仁寿县人民政府与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惠集贷”财经互动项目合作协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扶持。

四是发展乡村产业。将乡村旅游智慧化融入了《仁寿县智慧文旅规划》,2019年、2020年全县乡村旅游总收入分别为34亿元、22亿元。为鼓励仁寿县农村地区电商产业,县上出台了《仁寿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试行)》(仁府办发〔2021〕13号)的奖补政策。截至2023年1月,实现电商营业额260余万元。

四、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我县从2004年开始,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财乡(镇)管”的管理模式,为加强监督管理,县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仁寿县村(社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仁委组通〔2015〕51号)、《仁寿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仁财乡〔2016〕9号)、《仁寿县村级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仁农发〔2023〕11号)等文件。2023年3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仁寿县农村财务审核记账中心,通过打造“银村直连”模式,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行为,更加完善了“三资”监管平台。

五、坚持村民自治

一是明确要求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县民政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的通知》。二是县民政局制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的通知》,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通过自治载体继承和发扬乡村文化优良传统,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集体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