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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2-08-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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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建容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将中心场镇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建议》(第112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市社区的界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办发〔2015〕54号)中明确为:城市社区包括市辖区和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建成区规划区的社区、县级市和县政府驻地建成区规划区的街道(乡镇)社区。按照现行政策来看,中心场镇社区不属于以上范围,暂不具备条件,所以不能纳入城市社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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