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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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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城内公共停车区域的合理化、规范化的建议》(第1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路边停车位部分收费、部分不收费的问题 2018年8月,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城区畅通工程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认真开展县城区畅通工程行动”、“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对公共停车场、占道停车实行计时收费”、“确保城市秩序不断规范、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为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县城所有停车位应划尽划,县发改局出台了《关于县城区公共泊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仁发改〔2018〕654号)。仁发展集团公司在收取费用时,考虑到群众承受能力及社会稳定因素,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商一致,先期对城区14条街道计1374个停车位开展计时收费试点工作。目前,收费工作已步入正轨,群众接受程度日益提高。待收费模式更加便民、市民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即逐步全面实施。 二、关于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按照县发改局《关于县城区公共泊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标准的通知》(仁发改〔2018〕654号)及《关于暂缓执行街面停车泊位夜间收费的函》,街面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完全统一。 各停车场因修建成本、类别不同,县发改局制定的收费标准也不同。 无论是街面停车泊位还是停车场,均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关于停车后车身安全问题 由于停车后收取的费用为场地使用费,并非保管费用。车辆若发生擦挂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肇事车主,停车管理方将积极配合车主调取监控、提供线索,车主可根据上述信息向交警部门报案,判定事故责任,必要时与保险公司联系。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县富加镇、汪洋镇已率先实施智慧停车管理,眉山市主城区也正在实施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我们将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仁寿城区实际加以完善整改,让停车收费更规范、更合理,让畅通工程落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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