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筹)
关于2019年3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筹)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50928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筹)(眉山市仁寿县中建大道1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家具生产线 |
天府新区 兴盛家私产业园 |
仁寿尚美家具有限公司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仁寿恒泰沙发厂,占地8.6亩,2017年6月建成并投产,属于补评。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环保工程等,设备包括修边机、雕刻机、镂铣机、多排钻等。通过购买木材、油漆等主要原料进行沙发外架生产,年产各类沙发外架约2800套。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4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的预处理池(有效容积3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视高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柴桑河,待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相关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相应标准后排入柴桑河。喷漆废水经一套“絮凝+生化”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前端喷漆房水池循环使用;长期使用后,需更换,更换周期约1年1次,更换量为12m3/次,更换下来的废液交危废单位处置。 废气:木工粉尘经中央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打磨粉尘经末端打磨房自带布袋除尘装置进行过滤处理,出风作为密闭操作间补风,不排放;有机废气、漆雾经全密闭负压收集至1 套“水帘+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指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漆雾排放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夜间不生产。 固废:废边角料、木屑、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及废砂纸经收集暂存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预处理污泥定期清掏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漆桶、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失效活性炭(整改新增)、喷漆房水幕除尘更换废液等危废,经收集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筹)(代章)
2019年3月6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沈汉连)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童建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