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廖勇、郑淑文)
(编号:201812210568)
廖勇、郑淑文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文宫镇文华北街121号1栋1单元2楼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号:监证0184231、0184232、仁国用(2014)字第058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廖勇、郑淑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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