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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邓永红、夏小红)
编号:201812120527
邓永红、夏小红所有的位于仁寿县龙马镇滨河路52号2栋2单元4楼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213346、共有权证监证0213347)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邓永红、夏小红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月娥)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廖汝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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