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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永桢、李明先)
编号:201810290436
李永桢、李明先所有的位于仁寿县北斗镇北斗街102号1栋1楼1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091332、监证:0091333、仁国用2009字第10405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李永桢、李明先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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