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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述军、高淑英)

2018年09月18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述军、高淑英)

编号:201809180362  

李述军、高淑英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曹家乡兴农街18号1栋1楼18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监证0211451、0211452)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李述军、高淑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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