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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建云)

2018年08月13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建云)

编号:2018081303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14)第5722号 

权利人 

张建云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单元号 

511421136001GB00895W00000000 

不动产坐落 

龙正镇原椰江村五组 

备注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421执恢200号已过户给四川省新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13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明英)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嵋贻、李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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