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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清水乡初级中学)

2018年07月25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清水乡初级中学)

编号:201807250280  

清水乡初级中学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清水镇新南街(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仁国用(1990)字第0030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清水乡初级中学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5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敏) 下一条: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赖俊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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