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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仁寿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一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人社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眉府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仁寿县实际,制定了《仁寿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一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5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电话,联系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5号,联系人:刘梦菲,联系电话:18011******。
附件:仁寿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一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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