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唐勇军)
编号:202604020589
唐勇军保管不善,将仁国用(2015)第2124号、监证0213882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勇军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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