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2026年3月,我镇收到当事人廖早平(身份证号:511121*************)、梁秀英(身份证号:511121*************)主动撤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撤销当事人(廖早平、梁秀英)已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自本公告之日起,廖早平、梁秀英两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5114211082022038号,农宅字5114211082022039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5114211082022038号,乡字第5114211082022039号)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仁寿县大化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行) 下一条: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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