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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3日至7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仁寿县水利局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2025年7月9日,巡察组向仁寿县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成立整改专班,统筹推进整改。我局党委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站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整改期间累计召开党委会议4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党委于2026年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二)强化督查督办,巩固整改成效。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踪调度整改进度,办公室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具体问题整改,又注重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带头推动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主持召开整改相关会议4次,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建立“一把手”领办制度,亲自领办“小型水库管理用房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近六个月来,仁寿县水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巡察反馈指出我单位共存在两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项目决策与统筹监管有差距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6月26日,我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制度修订相关事宜,明确代理机构选定程序,规范合同管理签订流程,严格工程变更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会前学习等形式,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确保决策过程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重大资金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明确资金支出达到一定金额,均需通过局党委会审议同意后支出。四是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已对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提醒。
2.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已制定并印发《仁寿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各环节监督责任,构建了全流程监管体系。二是严格执行评标专家“一事一抽”原则,所有评标活动均从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监督人员全程见证记录,实现专家抽取零差错、零争议。三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开展符合性审查,依法依规处理弄虚作假行为。四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招投标监管人员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专题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牵头,对全县已建成94座水库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包含是否建立管理房、管理房使用状态、管理房维修时间等内容的管理台账。二是制定规范标准。印发《仁寿县小型水库管理用房细则》,明确了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具体内容,并细化日常巡查、设施维护等操作规范。三是强化督导整改。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水库管理房使用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相关责任方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加强业务指导。由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牵头,组织水库管理人员开展管理用房规范化使用培训,以提升基层管护能力。
2.针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强化法规学习。召开项目工作会,组织规建站、财资股等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开展专题研讨,重点掌握采购需求论证、程序执行等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需求的调查确认、风险评估、需求公示等关键环节,剖析近年来省内水利系统发生的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全面了解需求不合理、参数设置倾向性、履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二是规范需求论证流程。采取采购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分管领导审定”全链条论证方式,确保采购需求合规合理。三是加强全程监管。对采购项目从需求论证到合同履约进行跟踪监管,杜绝擅自变更采购内容的情况。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移民直发直补资金发放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完成资金追缴。截至2025年7月,已全额追回已故移民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并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健全动态核查机制。督促镇、村两级及时录入直发直补移民人口的增减、迁移变化等情况,我局每季度对乡镇上报的人口动态情况开展一次核查,并按人口动态调整结果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移民直发直补资金。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移民资金发放“村初审、镇复核、县终审”三级审核机制,不定期抽查核减情况,未发现新的违规发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把整改工作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以整改推动水利领域治理效能提升,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水利工程建设、民生水利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仁寿县水利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241102;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南坛路二段92号仁寿县水利局三楼306室。
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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