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建英)
编号:202602270420
陈建英保管不善,将监证0065730,仁国用(2007)第5323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英
2026年2月2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漆桂英、杨成君)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眉山慕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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