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梁元勤、苏桃花)
编号:202602120185
梁元勤、苏桃花保管不善,将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1172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元勤、苏桃花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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