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书群)
编号:202601190081
陈书群保管不善,将监证0015691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书群
2026年1月19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向东) 下一条: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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