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浓厚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根据《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眉府规〔2024〕3号)规定标准,经仁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提请县人民政府确认李林舍生守护乘客的行为与欧凯超、邓海涛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李林,男,汉族,现年40岁,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李林驾驶16路公交车行至义和站时,突然飞来的钢筋击碎前挡风玻璃,飞溅的玻璃渣刺伤李林的双眼。在双目几近失明的绝境下,强忍着剧痛,握紧方向盘,最终将公交车安全停靠在国道边一条河的桥上,随后强撑身体不适,引导乘客有序下车,直到确认车上乘客全部安全离开车厢后,李林才在他人帮助下前往医院。
欧凯超,女,汉族,现年37岁,宝飞镇红花村村民;邓海涛,男,汉族,现年58岁,宝飞镇鹤立社区居民。宝飞镇红花村2名儿童在王家桥便桥上玩耍时不慎掉入河中,欧凯超与邓海涛路过,听见小孩呼救,当即跳到深水中,合作将2名溺水儿童救至岸边。上岸后,邓海涛与欧凯超相互配合,采用急救措施帮助落水男孩恢复呼吸。险情解除后,欧凯超与邓海涛悄然离开现场。
本次公示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县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8-36207008,邮寄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二段18号,邮编:620500。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 16日
上一条:仁寿县红十字会2025年第四季度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