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编号:202601150065
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管不善,将监证0072793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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