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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汪洋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年04月22日    来源:汪洋镇

202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汪洋镇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8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迅速响应整改。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周汇总、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高位推动落实。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复杂性和繁杂性,汪洋镇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改。三是深刻剖析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加以整改。

(二)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及时传导责任。迅速组织各办(所)、村(社区)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各个办(所)、村(社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二是制定工作方案。8月2日,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细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动态跟踪整改。镇党委每周收集整理整改情况,梳理汇总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偏差,推动巡察整改有力有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镇纪委牵头,联合党政办、党建办组建巡察反馈督导组,定期到各办(所)、村(社区)查看整改推进情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整改有困难的村(社区),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凡是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主要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具体问题(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镇党委在2020年12月13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2021年11月14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022年5月26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2023年7月4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上级重要精神时流于形式,仅标题式传达会议内容摘要,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健全完善了党委会前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清单,明确领学人、领学时间,持续深入认真学习贯彻重要上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研究制定了传达学习机制。三是严格做好上级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倒排工期,推动上级重要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1):撂荒地整治不彻底。截至2024年5月,汪洋镇仍有3623.31亩土地撂荒。

整改情况:一是对地块分类建好台账。二是压实责任,落实农业服务中心每人负责1个村(社区)指导耕地整治工作。三是分类整治(砍树、除草、翻土、平整土地)。四是分类种植(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8月30日,已完成3623.31亩土地整治举证。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矿山用地损毁恢复进度慢。汪洋镇涉及矿山用地的村(社区)有3个,总面积1334亩,目前尚未恢复的有454亩,其中52亩正在恢复中;270亩是使用中的办公用地无法确定恢复时间;祥源矿业损毁的132亩因企业关停短期内无法复耕。

整改情况:一是祥源矿业损毁的132亩县规自局已制定损毁土地复垦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核。二是52亩矿山用地已完成复耕,270亩矿山用地待矿山开采完毕后,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复垦。三是全面排查全镇矿山用地情况,及时核实复耕面积并复耕。四是建立矿山复耕监督机制。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未整改完成,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土地流转不规范。汪洋镇流转土地72宗,总面积8936.337亩。其中有21宗2197.08亩未在镇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备案,44宗承包人未支付服务费,涉及金额约10.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逐村逐户进行摸排,建立台账。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省市县的各项文件精神,健全了汪洋镇土地管理制度,细化工作内容。三是扎实推进减少存量,逐步有序进入交易平台,严格把控增量土地使用性质,认真按照政策执行流转程序,确保所有流转土地进入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按30亩以上土地流转必须上交易平台进行流转,3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可以到村委和乡镇进行备案。四是严格土地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进一步核实土地使用性质,种植经济作物的不减免,种植粮食作物的可以减缴或者免缴管理服务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11户种粮大户暂免收服务费约3.4万元;17户种粮大户因长期亏损,无法支付服务费,合计资金3.9313万元;9户种粮大户因与群众自行协商流转土地的,不存在服务费的,合计资金1.588万元;6户业主要求在土地复垦保证金里面扣服务费,合计资金1.1万元;已经补缴资金0.59万元。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3:落实河长制工作有差距。

具体问题(1):河长制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汪洋镇虽制定了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如:《汪洋镇流域水环境治理考核办法》(仁汪府〔2023〕80号)中采取平时督查、接受举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年终汇总,考核分数计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汪洋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中“镇河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季度通报1次”《汪洋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中“镇河长办每半年对督察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经查阅资料,以上考核结果及两个通报情况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按照《汪洋镇流域水环境治理考核办法》年终打分、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二是明确落实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对河长制工作每季度通报1次,每半年对督查情况通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镇级河长制公示牌更新不到位。如:经走访发现新和水库河长制公示牌污损,人员变化后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7月更新对新河水库河长制公示牌。二是举一反三,排查清理,检查全镇范围内河长制公示牌,修复破损公示牌,更新人员信息。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求在巡河的同时,检查河长制公示牌,形成常态化工作方式。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镇级河长巡河频次长期未达标,河湖四乱清理不到位,2020至2024年县级河长办通报11次。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县上下发《仁寿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安排专人,每旬对镇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督促提醒。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汪洋镇党委、政府制定《村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在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分四批次在28个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实行交流轮岗17人/次,未经选举程序对村委职务交流轮岗。如:2022年2月27日汪洋镇党委、政府(仁汪委〔2022〕22号)发文:尖山村纪检委员幸荣英轮岗至大勇社区任居委委员等。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7日,下发村(社区)岗位轮换期满后任职安排的通知,违规交流轮岗村(社区)干部现已全部回到原村(社区)工作。二是2024年7月24日,组织机关干部及2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原文学习。三是及时完成了干部选举。四是做好干部后备力量储备,为换届做好准备。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5:校外交通安全隐患大。

汪洋镇中学师生约1600人,经2024年5月24日实地查看,汪洋镇中学地处围城路高位地段和交通主干道,校门两侧均为下坡路段,过路来往车辆、行人多,尤其归宿假学生出校门时段多数车辆占道停车等候学生,现场无交通秩序维护人员,造成交通拥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安保秩序工作方案,洪湖社区道路交通劝导员,每天上学和放学时,到现场开展劝导工作。二是联合学校、洪湖社区、交通劝导员、交警队、执法分局对车辆占道停车的进行劝导和处罚。三是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学生再回家给父母宣传。村社区加强宣传。举一反三,覆盖其余学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6: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差距。

具体问题(1):工作重安排轻落实。汪洋镇2021年以来共发生火情113起,其中户外起火77起,根据《汪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火灾事故后,调查组要负责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等进行调查,但实际汪洋镇未开展火情原因分析调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汪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是应急办和消防中队对每一起火情进行分析,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对单位、个人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森林防火卡点、村村响等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护林员培训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学习例会,仅2024年3月8日、5月24日开展过两次。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护林员培训制度。二是每季度开展护林员培训。三是镇上成立护林员考核评价小组,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不定期对护林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四是结果纳入干部业绩档案。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防灭火器材管理混乱。村级防灭火器材存放杂乱、不便于取用;出入库登记器材与实物不一致,器材出入库不登记;灭火器材维护不到位,存在灭火器损毁过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各村(社区)完善了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二是加强指导督察,镇应急办于2024年8月底之前已对各村(社区)物资储备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12处问题。三是举一反三,对全镇所有的物资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7: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具体问题(1):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20年至2024年5月,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环保、安全等方面,专题研究部署我镇意识形态相关工作;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回顾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对2025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024年7月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针对各自领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党委书记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除分管领导以外的其余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如:2021年至2023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分别有2人、2人、2人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1年至2023年述责述廉报告分别有3人、4人、6人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二是明确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专门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在2024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个人实际和分管领域工作,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剖析和汇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意识形态阵地不牢。广播村村响管理运行问题多,村村响管理主体不明,汪洋镇2019年12月由原涂家乡、四公镇、松峰乡、汪洋镇四个乡镇合并,合并后原涂家乡、四公镇、松峰乡村村响播放权限未统一接入汪洋镇,被合并乡镇仍可自主控制原各自辖区的村村响,播放安全隐患大。播放审核制度流于形式,各村(社区)仅采用口头报批的方式审核内容。农家书屋管理不规范,存在书籍不入库,编码破损,借阅登记造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原涂家乡、四公镇、松峰乡村村响并入汪洋镇统一管理。二是于2024年9月20日,制定了《汪洋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审核意识,确保广播传播的准确性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完善、修订、公开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安排专人,重新对农家书屋图书进行整理归类、入库登记、编码上架 ,完善了“资产登记簿、借阅登记簿、文化活动登记簿”,并指导各村(社区)完成了对农家书屋的规范管理。四是创新活动形式,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农家书屋读书活动,让农家书屋“动起来、活起来、用起来”。五是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开展了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培训会,切实提升各村(社区)农家书屋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8:阵地管理不到位。

具体问题(1):阵地挂牌不规范。村(社区)办公阵地挂牌乱,个数不一,如:高山村悬挂“计生卫生中心”“儿童之家”等5个标牌、联系村悬挂“民生综合办公室”“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室”等16个标牌。

整改情况:已按照《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民政局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的通知》(仁委组通〔2022〕64号)文件要求,于2024年12月完成28个村社区挂牌清理,确保阵地挂牌符合文件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部分村更名后未及时更新。如:原秦湾村更名为大联村、原民益村更名为碗厂村后,其阵地标识标牌均未更新名称。

整改情况:大联村、碗厂村已于2024年8月完成阵地标识标牌的更名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基层阵地环境脏乱差。如:大勇社区、广石社区、永胜村等村(社区)阵地外墙多处张贴各种宣传单。

整改情况:对28个村(社区)阵地环境进行督查,28个村(社区)已于2024年8月对阵地外墙宣传单张贴进行全面清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针对巡察反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

主要问题1:制作虚假资料套取工会经费1.67万元。

2023年6月—2023年11月,汪洋镇执法局分三次报销工会活动经费,经时任局长谢仕金同意,报账员蒋海清编制虚假工会活动方案套取工会经费1.67万元,用于执法局接待支出及执法局部分人员日常生活费等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会活动,严格财经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对相关人员做出追责问责,给予蒋海清政务警告处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工会超范围支出。

汪洋镇总工会2020年1月9号凭证支付接待费1500元,汪洋镇总工会2020年1月6号凭证支付办公费1020元,汪洋镇总工会2020年1月7号、10号凭证支付广告费49813元。汪洋镇工会超范围列支接待费、办公费、广告费等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6日,进一步完善了《汪洋镇工作管理制度》,资金需求严格把关,先根据资金需求制定书面申请报党委会议审定,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再支付。二是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汪洋镇工会资金管理培训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会计凭证附件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凭证附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3:形式主义反弹回潮。

镇党委召开会议过多、过滥,据统计汪洋镇2020年—2023年共计开会982次,其中:2020年度227次、2021年度340次、2022年度245次、2023年度170次。如:2021年8月召开各类会议达32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精文减会相关规定,控制会议数量,避免召开不必要的会议。对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以减少会议数量。二是做好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在会议上避免讲长话、空话,缩短会期,压缩时长精简议程。三是已于2024年8月完善汪洋镇会议召开制度,要求镇内各办公室召开会议时,需由分管领导审定召开,重大事项需召开时,由书记审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4:财务监管不到位,资金支付不规范。

具体问题(1):将大额采购资金转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2022年2月,汪洋镇政府将购买场镇污水井盖费用2.4万元转到镇执法局局长谢仕金个人账户;2020年1月,镇执法局将购置污水安全井盖等5.47万元转到时任局长谢仕金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汪洋镇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一是在今后工作中,严禁个人垫付单位大额支出。二是在支付过程中大额支出均转入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白条列支。2020年使用白条支付雨峰村一事一议项目1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施工方已将11万开票并交财政所。二是加强票据的审核,严格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票据。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4350.92元。巡察发现2020年1月,收取汪洋镇双挂钩项目安置房超面积补缴款109470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审计发现2023年年末,汪洋镇政府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4880.92元,其中村干部退回多发工资6380.92元、垃圾处理费28500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将收取汪洋镇双挂钩项目安置房超面积补缴款109470元、汪洋镇政府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4880.92元,垃圾处理费28500元上缴非税收入专户;将村干部退回多发工资6380.92元缴国库。二是严格执行汪洋财经管理制度,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未履行资产报批程序购买固定资产。2019年9月,汪洋镇综治中心在维修费中列支购买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型号为DS—6410HD—T)1台39600元,清华同方台式电脑(型号为超越—500—72502)1台496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型号为DS—6410HD—T)和清华同方台式电脑(型号为超越—500—72502)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规范采购程序,先报批后购买。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国有资产账实不符。1、原大洪乡计生办房屋账面有记载,但该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于2021年拆除;2、朱家祠堂房屋账面有记载,但因年久失修已自然垮塌。

整改情况:一是汪洋镇根据财政局采购的第三方资产清查公司的清查结果,我镇再次核实了固定资产,尤其是对房屋、土地、车辆等大宗资产进行了核实,对需要进行盘亏和盘盈的大宗资产均已提供了相关佐证资料给资产清查公司,下一步根据财政局统一安排对盘盈和盘亏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今后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后再处置。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7:超范围报销费用。

抽查发现,2021年镇执法局超范围支付派出所及交警队费用。2021年2月4日,支付派出所广告宣传费1.996万元;2021年2月8日,支付交警队交安设施维修费2.12万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执行,在预算范围内列支各项支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8:虚增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

2023年12月188号、443号凭证拨付各社区保洁员工资(卫生费)共计180万元,其中附件2023年第40期汪洋镇党委会议纪要同意“支付2023年9月—2024年8月社区保洁员工资,共计180万元,拨付到村(社区)集体经济账户,资金从清洁乡村专项经费中列支”;为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汪洋镇将2022年8月—2024年8月卫生费下拨各村(社区)集体经济账户共计386.26万元,社区支付保洁员、垃圾治理等共计168.57万元,虚增集体经济收入217.6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对村(社区)保洁员聘用及考核工作方案并落实。二是清洁乡村资金由镇财政统一规范管理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清洁乡村资金管理。从2025年起,由汪洋镇财政所根据考核据实统一发放保洁员工资。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9: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现场抽查汪洋镇村社实施的双塘村1、4社一事一议组道公路硬化项目和民力村村道路基加宽工程,合同总金额311060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多计工程造价48198.62元,核减率15.50%。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合同,规范竞争性谈判担保金的管理,严格区分谈判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二是已追回多计工程价款(双塘村24743.19元、民力村23455元)。三是举一反三,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全过程监管。四是对涉及民力村副书记石介根给于警告处分,秦湾村不予立案。五是镇纪委加强对项目,尤其是小微工程的监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0:层层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流失。

2021年12月支付五爱村以工代赈机械租赁费用。其中挖掘机(三—245)工时为329.5小时。经核实,该挖掘机实际工时为308.5小时,虚增工时21小时,多支付资金0.5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25日追回多支付资金。二是于7月25日组织镇村干部加强项目管理、财经等相关制度学习。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11: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责任不落实。

项目围标串标时有发生,11个项目被4个中标人中标。例如,梁仁学以4家施工企业资质实施4个项目,以四川华南金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汪洋镇场镇内涝整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四川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仁寿县汪洋镇场镇道路提升项目、四川义欢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仁寿县汪洋镇场镇主干道路有机更新项目、四川省川三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仁寿县汪洋镇场镇聚居点提升工程;汪洋镇机关党建示范营造项目施工负责人周香、汪洋镇四公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提升(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负责人叶文杰所留电话为同一电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内部学习文件:仁府办规〔2024〕2号《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仁府办规〔2024〕1号《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二是周三学习会上组织各办公室和村社区培训学习《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三是加强对中标企业的资格资质复查;四是严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否履职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2: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责任不落实。

具体问题(1):2019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体系项目、仁寿县汪洋镇场镇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实际负责人与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经理不一致,业主未履行违法转包分包核实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2019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体系项目、仁寿县汪洋镇场镇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展开深入调查,核实实际负责人与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具体情况。对一经核实确实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其纳入诚信施工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二是出台了《汪洋镇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业主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坚决防止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再次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行为。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仁寿县政府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翻身社区、尖山村、涂家社区)、汪洋镇四公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提升(装饰装修)项目施工合同未约定项目负责人,存在项目转包无法核实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上关于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8月15日,组织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相关人员,共同学习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相关文件。三是加强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的监管。四是加强行业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业主单位管理责任,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项目监理服务虚假招采,仁寿县汪洋镇污水处理完善提升项目监理单位招采先签订合同,后发中标通知书,涉及金额22.8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进一步核实,关于代理公司手写《监理单位成交通知书》时间错误问题(2020年5月29日),该项目于2020年5月21日开标确定四川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并按照规定公示三天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应为2020年5月24日)。《成交通知书》上时间为手写,代理单位书写错误。我镇于2020年5月26日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发放该项目《工程开工令》。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审核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本的关键要素,确保无误。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3: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2019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体系项目、汪洋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提升项目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业主单位管理责任,在今后项目实施前严格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二是2019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体系项目存在应收未收的情况。已制订《汪洋镇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足额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三是经核实,汪洋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提升项目履约保证金已按照招标文件足额收取。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汪洋镇四公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提升(装饰装修)、汪洋镇五爱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合同要素不齐,设计、监理合同未明确签订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对汪洋镇四公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提升(装饰装修)项目和汪洋镇五爱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的设计、监理合同进行梳理。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补充明确合同签订日期。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业主单位管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设计和监理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按照规范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违规约定项目履约保证金。仁寿县汪洋镇民力村村道路基加宽工程违规约定2万元作为谈判担保,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0日,镇纪委对尖山村党总支副书记石介根给予警告处分;二是规范竞争性谈判担保金的管理,严格区分谈判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4):对于逾期违约企业处罚不到位。例如汪洋镇老旧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处罚施工单位违约金,涉及金额约93052.34元。

整改情况:一是老旧路灯改造工程已完工验收,并根据县审计局对汪洋镇2020年—2023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合同建议双方均有违约,经品叠后在该项目结算中扣除乙方违约金30351.50元。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14: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4个项目竣工验收与完工时间逻辑关系异常。例如,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汪洋)存在先验收后完工,仁寿县汪洋镇污水处理完善提升项目完工1142天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履行业主单位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先验收后完工”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迅速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核查。经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初步验收,原定取消的部分工程,按照2021年央督环保最新要求(必须收集场镇污水、臭水),因此我单位又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清单完成涉及的部分工程;该项目涉及的变更工程多且复杂,施工单位资料也一直未完善,直至2024年3月,我单位对变更工程核定准确后进行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目前正在县审计局审计中。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汪洋)存在验收时间填写不合逻辑的情况,属验收资料填写有误,后期在项目资料中多审核多规范。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汪洋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归档资料,仅有财务报账资料,无项目档案资料。

整改情况:7月23日已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成项目资料归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仁寿县汪洋镇抗洪抢险工程项目审定金额未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定案表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抢险项目未按照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管理,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未在抢险工程储备库中抽取单位。

整改情况:完善项目资料归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项目建设承建单位,并做好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5:项目决策不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问题(1):党委违规决策确定施工单位。汪洋镇党委通过党委会会议纪要直接指定抢险项目承建单位,未从抢险应急项目承建单位储备库中抽取,项目涉及金额1505266.37元。

整改情况:已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保证在今后工作中规范项目建设承建单位确定程序在县级部门的建设单位储备库中抽取施工单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仁寿县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调整合同主要条款未经党委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汇报。将仁寿县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改造提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调整合同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审议,对主要条款逐条说明,集体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6:安全、环保工作落实部署不到位。

具体问题(1):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世康石材有限公司安全会议1至5月仅召开两次(3月6日、3月26日)。仁寿金启弘矿业有限公司存在作业无安全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安全检查制度。二是加强检查人员业务方面的学习,企业“一包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到企业开展检查一次,对企业检查时,不光要针对企业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还要对企业的日常培训、日常自查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三是世康石材有限公司已完善安全会议制度,仁寿金启弘矿业有限公司已增设相应的安全措施。四是举一反三,结合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再次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的大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现场安全标示放置不到位。仁寿东方石材有限公司石材行吊车间无安全标示;世康石材有限公司炸浆机周边无安全标示。鑫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开采作业无安全警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已落实企业“一包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到企业开展检查一次。二是仁寿东方石材有限公司石材行吊车间增设安全标示;世康石材有限公司炸浆机周边增设安全标示;鑫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开采作业增设安全警示。三是举一反三,结合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再次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的大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废料现场裸露堆砌,无相关管理措施。世康石材有限公司、仁寿东方石材有限公司、仁寿县泽辉石材有限公司、雪宝顶石材加工厂等石材加工企业废料现场裸露堆砌,无扬尘无遮拦处理设施,容易引起扬尘和石粉流失,产生污染。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要求相关企业整改,逐一到企业对现场裸露堆砌的废料遮拦,防止扬尘和石粉流失,加强扬尘治理。二是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对扬尘污染问题的重视力度,自觉做到不裸露堆砌,自觉区分原料区、产品区、废料区。三是制定惩罚措施,严格执行,对废料裸露堆砌的企业进行处罚警醒。四是举一反三,加强排查,安排专人对企业环保问题定期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4):2020年3月以来投入电动共享单车370辆,至今未上牌照运行,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擅自提高1倍标准收费,合同约定用车收费标准2元20分钟,超出部分每10分钟1元,实际运行收费标准10分钟2元,超过10分钟每5分钟1元,超合同价100%。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摸底,对汪洋镇共享单车需求量进行统计上报县级部门。二是组织交警部门对汪洋现有未上牌照共享单车进行处理,规范共享单车运营。三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对汪洋镇共享单车收费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出处理。已与共享单车公司解除合同,责令其在2025年2月20日之前全部停止营运,之后按照程序规范共享单车运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5):2021年8月至2024年3月,肖某某先后从威远县转运渣土、废油、废酸等各类物质100余吨到五爱村黑池坝自家住房旁的空地上,并陆续用水泥封禁暂存,收取处置费用约20万元,直到2024年5月13日才发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保网格化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下发网格化巡查工作日志登记簿。二是严格落实环保巡查工作,每月开展环保工作巡查不低于3次。三是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绿水青山。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网格员、群众等有偿举报,形成全社会共治合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7: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部署不到位。

具体问题(1):64个项目中20个项目工程价款支付比例异常,其中1个项目超进度拨款,19个项目未足额拨付。如汪洋镇污水处理完善提升项目提前验收,提前拨付工程款393.55万元;汪洋镇场镇提升改造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已拨付工程款1804798.84元(占合同金额45%),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2024年8月29日拨付项目进度款时扣除已支付金额,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二是持续加强项目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巩固提升法治法规意识,兜牢资金给付安全底线;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制度执行力度。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经现场与便民服务点负责人核实,汪洋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219项仍有16项不能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最新的208项服务事项进驻办理情况。二是根据《仁寿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事项的通知》(仁深改营商办〔2024〕5号)最新文件要求,7月24日,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对208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逐一研讨,对每一个事项落实专人负责办理。三是向社会公布。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镇党委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至今没有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机制制度缺少,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7月24日,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二是7月24日,制定了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三是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4):经调阅记账凭证材料、询问核实负责人张吉友,五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2022年1月30日违规接受属地企业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捐款16万元;2023年4月22日接受属地企业清陶古建公司捐款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纪委核查后,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村(社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账目的公开透明。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5):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经调阅仁寿县综合执法局汪洋片区分局车辆管理资料发现该单位2020年接受汪洋尖山片石厂价值85万元的雾炮车一辆;2020年接受汪洋洁虎公司皮卡车一辆;2023年接受裸伊谷公司卫生费抵扣燃油敞篷车一辆,另接受二辆企业面包车企业名称不详,共计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五台。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整改情况:一是汪洋片区分局无车辆编制,全镇辖区174平方公里,为便于工作开展,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汪洋片区分局接受企业捐赠车辆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有车辆均为企业自愿捐赠。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执法车辆编制,对现有车辆按照《仁寿县行政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三是在以后工作中,如有企业单位自愿捐赠车辆,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批准,规范接受捐赠程序。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8:群策村存在向企业摊派费用的情况。

经调阅资料和现场与泽辉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座谈,发现汪洋镇群策村委每年收取仁寿县群策村雪宝顶石材加工经营部协调费3000元、仁寿县泽辉石材有限公司协调费2000元,其中经济社每年还收取雪宝顶石材加工经营部协调费17.477亩×200元=3495元,合计2019年至今共计收取协调费62475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纪委核查后,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村(社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账目的公开透明。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19:村社实施项目虚假招采,且存在违规收取谈判担保。

民力村道路基加宽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最高控制价为129513.32元,项目报价最终谈判结果为蒋宗宇129500元,张勇129505元,刘守建129510元。三家投标人的报价成规律下浮,项目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竞选公告中无关于谈判担保的约定,但三个报价函中均约定了2万元的谈判担保(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存在违规收取施工单位保证金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围标串标行为目前已交纪委进行调查处理,2024年9月20日,镇纪委对尖山村党总支副书记石介根给予警告处分。二是规范竞争性谈判担保金的管理,严格区分谈判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20:违规决策,截留国有资产租赁收入。

具体问题(1):镇党委未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擅自将国有资产交由老年协会、镇执法局、原松峰乡派出所及富民社区代管并出租,所收租金至今未上缴县财政。

汪洋镇党委将八一街原区计生指导站房屋及门市由老年协会出租,2020年—2023年收取租金29.82万元,用于老协日常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该部分国有资产已收回由政府进行管理,涉及资产下一步的出租均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程序执行。二是出租后相关收入均上缴县财政专户。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将原区工委横街13号农经站门市由镇执法局出租,2019年至2022年期间出租给联系村党组织书记黄从文,租金2.1万元由镇执法局收取,2022年6月房屋到期后仍由黄从文租用,但未继续签订合同也未付租金;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该门市周边房屋租金市价,要求黄从文补齐所欠租金6000元,并于2024年7月与其签订解除租赁协议。二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对全镇所有属于国有资产的门市进行评估定价后,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招租。三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确保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将原松峰乡派出所办公室两间房屋出租,2023年收取租金600元,存入松峰村集体经济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并通知松峰村将600元转入财政专户。经清查核实,原松峰乡派出所系县公安局资产,根据清查结果,下一步根据财政局通知统一对该部分资产进行盘亏处理。二是在今后年度镇政府将所属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收入、处置收入上缴县财政专户,不得转移下属单位或村集体收取。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4):2023年5月26日,党委研究决定,将原峨电公司住宿楼由富民社区出租,纳入富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2023年收取租金2.8万元,用于社区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该部分国有资产已收回由政府进行管理,涉及资产下一步的出租均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程序执行。二是出租后相关收入均上缴县财政专户。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21:绿色殡葬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具体问题(1):对绿色殡葬方式宣传不到位。镇政府未发挥好宣传教育引导作用,也未将绿色殡葬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和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内容,群众对绿色殡葬接受度不高。汪洋镇乡村公益性公墓在2021年投入使用,建设墓穴325个,仅售出墓穴6个。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绿色殡葬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活动、宣传册等,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知和绿色殡葬的接受度。二是逐步有序将绿色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和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是已制定《汪洋镇大洪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加大汪洋镇乡村公益性公墓推广介绍力度,加强公墓管理,切实提高公墓运营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公墓管理不到位。汪洋镇乡村公益性公墓由所在地大洪村代管,正式投用至今公墓未配备殡葬专职从业人员,也未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墓穴销售后安葬过程由死者家属自行负责,甚至发生偷葬行为,公墓周围环境较差,杂草未清理。公墓会计由大洪村会计兼任,未实行专户管理,政策性安置资金16万余元暂存私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将大洪公墓交由大洪村委托管,建立专账,并制定了《汪洋镇大洪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二是招聘了看护人员,负责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安葬过程的有序进行。三是制定完善公墓管理制度,包括墓穴销售、安葬流程、环境维护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加强环境整治,定期对公墓周围的杂草进行清理,改善公墓环境。同时,加强对偷葬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维护公墓的正常秩序。五是积极对接县民政部门,等县上公墓资金专户设立后,设立大洪公墓专项资金账户,确保政策性安置资金等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挪用和滞留现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公墓配套不合理。汪洋镇公益性公墓仅配备办公用房一间,缺乏祭奠场所以及休息室。

整改情况:因大洪公墓一期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是县民政局,我镇已将巡视反馈问题书面报告县民政局,据县民政局初步反馈,拟在大洪公墓二期建设时,将一期项目中缺乏的祭奠场所以及休息室纳入二期项目一并实施。在上述项目完成前,我镇拟在公墓入口广场内设置临时祭奠区和休息区供群众使用,目前正在开展设计、预算和财评工作,待审定后实施,预计2025年4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22:基层治理成效不足。

具体问题(1):高质量推进平安仁寿建设工作不到位。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矛盾纠纷调解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2020年至2023年,在全县开展的8次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汪洋镇整体排名靠后,其中有3次综合满意度排名全县后三位,被点名通报。

整改情况:统筹全镇力量,扎实做好巡逻防控、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一是由派出所民辅警、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两委”成员组成社会治安巡逻队,在每周四晚上进行治安大巡防并按县委政法委要求在智治陵州APP上进行巡防打卡。二是加强汪洋镇雪亮工程、小微天网安装,加强技防水平,切实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三是加强平安仁寿建设宣传,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四是加强汪洋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对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群众自治活力不足。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汪洋镇2020年在全镇28个村(社区)推进积分超市工作,2020年至2023年正常运营的分别有13个、18个、23个、18个,部分村(社区)因在家群众老龄化严重参与度不高、资金保障不充足等原因未正常运营;党委政府虽然出台了指导性方案,但缺乏后续的监督管理,未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村、社区充分利用“川善治”平台,扎实推进“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推广运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以人民社区为教点,邀请“川善治”县级示范点翻身社区书记王宏宇对全镇川善治管理员进行了一场专业培训,提升了共识,促进了川善治功能效能。二是扎实推进“积分超市”创建,完善《汪洋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将积分制与乡村治理有效结合,将日常言行、清洁家园、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创业致富和争先创优等重点工作纳入“积分”评定标准,针对排名优先的给予奖励,激发村民自治活力,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和建设中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在党建引领条块协同方面缺乏有效机制。统筹整合资源方法和手段存在偏差,手段不够丰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主要依靠镇执法局来开展,职责权限不清,与基层党组织、群众缺乏协同衔接,共建共治共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网格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建设。截至11月1日,2024年以来共组织网格员集中培训11次,每日坚持网格员一日双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处理12345工单1660余条,及时交办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及时处理,处理完成率100%。28个村社区召开村社区坝坝会,构建共治共享格局。二是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鼓励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退伍士兵、知识分子等各类居民群体的作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现群众的事情群众办。三是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搭建指挥调度平台,负责接收问题、登记案件、指派任务、查询进度、评估效能等。及时有效处理群众诉求。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3:遗留问题处置不力,个别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具体问题(1):对化解社会重大风险方面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巡察期间,巡察组共收集到99件信访,其中涉及征地拆迁安置、失地农民保险等群体性问题8件,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其中最长历时10年涉及17人,群众性集访问题密集,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如汪洋镇综合市场遗留问题至今未对涉及的17户拆迁户进行安置解决、2019年来中央广场产权证未办理问题(2019年以来中央广场住房39套、商铺104套未办理产权证,其中38户安置户因遗留问题未及时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分门别类、拿出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领导靠前,合力攻坚,逐一破解难题,及时回复群众诉求,确保所涉问题得到及时疏导、妥善处置。二是加强研判,对所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逐一走访,了解现实诉求,制定可行性的稳控化解方案;合力攻坚,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有效化解遗留问题。三是争取在2024年底化解汪洋镇综合市场遗留问题,继续督促中央广场办证一事,2025年有序推进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遗留问题的化解。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未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在化解信访矛盾中主动服务群众意识较弱,方法单一。在面对涉及民生的信访遗留问题时主动作为不够,未站在信访群众角度思考问题、谋划问题、化解问题,方法单一,许多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低、怨言大。如洪水季节场镇排水导致唐淑兰房屋垮塌、富民社区罗文华反映2013年修路致房子变成危房的问题、连汪燕铁路修建导致王全文房屋受损、永兴世纪城物业和门市的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村(社区)每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镇每半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机制。及时介入处理群众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扩大产生信访风险。二是强化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积极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及村社区人员法律政策培训和与群众沟通技巧培训。三是全力开展信访法治化工作,开展多维度发力、多渠道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四是结合宪法宣传月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依法信访氛围,进一步扩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范围。五是通过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仁寿“立码访”、仁寿“信访通”积极引导群众将诉求表达到当地,解决在当地。减少信访上行压力。六是罗文华危房申请危房改造解决,王全文房屋受损问题已协调好铁路方解决,永兴世纪城物业和门市分配问题2025年底前解决。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完成,第六项未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2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1):未将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研判内容,2020年至今未定期听取各村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已落实将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研判内容,每年定期听取各村(社区)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下级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上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汪洋分局抓党风廉政意识薄弱,思想不到位,执法分局支部2020年至2023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讲授廉政党课,廉政教育缺乏。汪洋执法分局违纪问题严重,2020年至2023年,汪洋执法分局违规违纪22人次。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达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要求。二是2024年10月汪洋执法分局支部集中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镇纪委利用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教育,深度讲解“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意义,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5: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有欠缺。

具体问题(1):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内容单一,无提醒方面问题。近三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谈心谈话内容仅为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其余班子成员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班子成员、各办所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二是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包含日常工作、存在问题、党风党纪教育和问题提醒等多个方面。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经查阅汪洋镇2023年述责述廉报告14份、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12份、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14份。其中2023年9人未报告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情况,14人均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022年7人未报告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情况,2021年6人未报告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情况。

整改情况: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在述责述廉报告中,结合自身分管领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6: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汪洋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汪洋分局监督缺位,缺乏震慑力,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因违规收取费用并私分,受到2次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汪洋分局日常监督,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结合党课学习,加强廉政教育,督促做好自查自改,筑牢思想和行动防线。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7: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普遍存在未参与村级事务、监督乏力等问题。如大联村、碗厂村、大革村、劳模村、五爱村等村村务监督委员未履职;富民社区纪委书记兼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林玉洁于2021年10月辞职后,至此次巡察结束仍未配备新的纪委书记。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底富民社区纪委书记兼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已完成补选。二是开展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履行和业务开展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增加村级监督的参与度和有效性。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8:镇纪委以案促改工作有短板。

针对本镇发生的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足,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没有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0年至2023年汪洋镇受处分干部8人,经查阅汪洋镇党支部会议记录,仅2人处分在党员大会或干部职工会上宣布,以案促改效果不明,震慑作用效果不显,相同性质的问题连续出现。如:汪洋执法分局负责人谢仕金(汪洋镇退休干部)在1995年、2005年、2020年和2023年多次受到党纪处分。2020年至2023年连续出现因套取工作经费、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领取项目“经费”等问题,共处分干部39人。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收集我镇近年来发生的具有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的典型案件,并做成通报教育内容。二是结合群腐工作,定期开展全镇范围内的警示教育,开展专题通报教育。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处分宣布要求,及时宣布处分决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9: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

具体问题(1):汪洋镇部分干部受处分后未按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奖励。如:谢仕金(2020年10月16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未足额扣减目标绩效奖励;张洪宾(2022年5月18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刘彬(2022年9月9日受到警告处分)两人均未按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奖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每月和镇纪委确定是否有新增受处分干部人员。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对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学习,明确干部目标绩效考核规则,谢仕金、张洪宾、刘彬已退回多发目标绩效奖励。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2020年至2023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发放资料发现,翻身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宏宇2021年10月受到警告处分,实际领取2021年度考核12648元,(其中考核分配金额12048元和党委二次分配考核600元),未按规定扣减绩效。

整改情况:一是翻身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宏宇2021年度领取的年度考核316.2元,已于2024年9月10日退回至政府账户。二是举一反三,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金额进行清查,追缴到位。三是学习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严格做好相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四是严格规范汪洋镇村社区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

主要问题1:镇党委违规决策。

具体问题(1):汪洋镇政府未经上级批准,违规出让停车场特许经营权。2021年经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出让“汪洋镇中心城镇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项目”经营权6年183万元,从2021年至2027年,目前已收取前三年费用9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1月11日与汪洋镇中心城镇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解除合同。二是合同解除后向县级相关部门申请实施该项目,取得同意后按照程序确定实施单位;三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定价进行停车收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2):2022年,汪洋镇研究决定在拆迁工作经费中列支瀑电移民困难补助、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等费用36万余元。

整改情况:一是归垫挤占的拆迁工作经费383810.10元。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3):未经上级批准,通过党委研究决定,聘用30名离任村干部在执法局工作,工资待遇(含八小时外加班补助)参照原执法局临聘人员待遇。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严格上下班考核制度,执法分局所有临聘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二是规范执法局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及加班补贴发放,严格按照考勤考核发放加班补贴。安排专人对加班情况进行考勤,并作为加班补贴发放依据。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2:违规决策—违规采购服务。

2023年6月21日,汪洋镇政府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眉山市华彩广告有限公司低价中标,在预算价34万元基础上下浮了48.8%,以17.4万元中标。2023年7月18日汪洋政府与眉山市华彩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广告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7.4万元;同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以市场价格约定了主合同之外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广告制作需求。2023年7月25日,时任党委书记朱刚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签订日期在召开党委会之前)。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汪洋镇共支付华彩广告公司广告制作费用26.15万元,为主合同价的1.5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货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服务。2023年广告采购合同已到期,不再通过集中统一采购服务方式制作广告。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由各分管领导、各办公室负责,对制作材质、制作内容进行把关,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广告制作工作清单,明确制作流程,对清单外的按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提请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广告制作流程规范广告制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具体问题(1):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2021年至2024年,汪洋镇党委与成都恒正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财评合同,财评费10万元每年,合同一年一签。汪洋镇党委仅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此项目,2022年至2024年党委会均未研究;2023年汪洋镇党委与四川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审计合同,审计项目共111个,费用17.8万元,未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镇纪委开展了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三是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第三方财评公司及金额。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2020年1月支付张建明拆迁安置款47.18万元,未经党委集体研究;汪洋镇基本户2020年10月付教师节购买礼品费用2.06万元,未经党委集体研究,活动方案无领导审批。不符合《汪洋镇政府内控制度》中有关财务支出报销规定,5000元及以上的支出应提交党委会审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汪洋镇政府内控制度》中的资金管理规定,5000元及以上的支出严格按程序提交镇党委会审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4: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有差距。

具体问题(1):会议记录不规范。如:党委会2022年11月8日审议《关于汪洋镇人民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站建设的请示》等9个议题、2024年5月7日审议《关于钢管桥危病桥鉴定的请示》等3个议题时,标题式记录会议内容,未具体写明议题基本情况,直接记录表决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记录人员培训,已于2024年8月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明确议题基本内容,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党委议事规则不明。如:党委会2023年9月4日审议《关于大雅村两处山体崩塌进行整治的请示》等8个议题、2024年2024年4月8日审议《关于种植湿地池水生植物的请示》等5个议题时,列席的非党委委员的班子成员参与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制定汪洋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规则规定。二是明确列席成员权利义务,规范党委会议定事项运行。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违规决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汪洋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用文化考核经费发放村级图书管理员工资,且村级图书管理员为常职干部兼任。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11号,组织开展了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培训会,会上就管理员工资发放问题已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二是于2024年10月10日,追回违规发放资金84600元。三是于2024年10月,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接受组织的教育,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具体问题(4):会议次数过频。经统计汪洋镇2020年—2023年共计开会982次,其中:2020年度227次、2021年度340次、2022年度245次、2023年度170次。如:2021年8月召开各类会议达32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精文减会相关规定,控制会议数量,避免召开不必要的会议。对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以减少会议数量。二是做好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在会议上避免讲长话、空话,缩短会期,压缩时长精简议程。三是于2024年8月完善会议制度。镇内各办公室召开会议时,需由分管领导审定召开,重大事项需召开时,由书记审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5:内控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汪洋镇党委、政府2023年6月新制定的《仁寿县汪洋镇内部制度》中,缺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两项重要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制定汪洋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是于2024年8月健全完善《仁寿县汪洋镇内部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汪洋镇内部管理。三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推动工作高效规范。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制度落实不到位。汪洋镇党委、政府2023年8月制定了《汪洋镇干部上下班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镇纪委对考勤和工作纪律不定期明察暗访,实际工作中未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考勤工作,镇纪委也未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健全《汪洋镇干部上下班制度》要求,明确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时间,落实上下班签到签退。二是由镇纪委每月不定期督查督导,形成考核结果,并作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纪律处理,形成自觉遵守规定的良好习惯。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6:镇执法局权力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

镇执法局负责项目推进、卫生费和垃圾处理等项目收费、住房建设、宅基地审批等多项重要审批权限工作,经手资金量大,每年收取卫生费将近200万元,且执法分局核定编制仅6人,但实际工作人员有36人,其中30人为临时聘用人员,缺少监督和制约。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调整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分局)具体负责工作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仁府规〔2024〕4号文件,严格执行规费收取标准;三是加强执法局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培训,落实专人收取规费,并及时上缴入库。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7: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具体问题(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至2022年度累计有6人/次未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5人/次未报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3人/次未严格对照要求查摆问题;2021年至2023年相互批评意见缺乏辣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理论基础、夯实思想根基;二是完善审核把关制度。党建办负责收集整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材料,对批评意见、重大事项报告等关键内容逐一核查,确保材料规范,不错、不漏。三是党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对民主生活会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党建办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四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对接县级主管部门,将民主生活会建议方案、检查材料等相关资料及时请示,邀请主管部门现场指导开会,确保会议高质高效,取得效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如:联系村2023年1月4日召开的党员大会提到“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且党员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雅村2020年—2022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富民社区2022年、2023年仅标题式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无党员评议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2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业务员,对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二是提前介入参与村级组织生活会,明确流程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安排党建工作办成员全覆盖到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2024年8月底,已对28个村(社区)“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1次督查。三是派员参与下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如:五爱村2021年4月—6月会议记录中应到会、实到会和会议时间不明确;翻身社区2021年一三四季度、2022年一四季度未上党课;田湾村2023年召开党总支委会5次,4、5、6、7、10、11、12月末召开党总支委会,一三四季度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2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业务员,对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二是提前介入参与村级组织生活会,明确流程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安排党建工作办成员全覆盖到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2024年8月底,已对28个村(社区)“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1次督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8: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具体问题(1):党委会未按要求审批。如:洪湖社区街道党支部陈文波、机关在职党支部谭亮分别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6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汪洋镇党委会未进行审批;机关第二党支部付鹏程于2023年7月28日成为正式党员,汪洋镇党委会未进行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29日,对洪湖社区街道党支部和时任机关在职党支部书记(现任机关第一支部书记)、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已于9月4日周三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严格履行党委审批职责,以完整、闭合的责任链条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四是已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查看会议记录、与党支部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谈话的方式核实入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程序补充相应档案材料,今后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填写。五是已下派党建办工作人员到洪湖社区指导党建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资料审核不严。一是资料填写不完整,如:民益村第三党支部吴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党总支部对发展对象人选的审查意见”“党总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意见”两处内容均未填写,汪洋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依旧写了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二是《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时间与党委会召开时间不一致。如:党委会2022年7月29日审批机关在职党支部左研博成为正式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记录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9日审批机关在职党支部付鹏程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记录为2022年7月20日。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29日,对碗厂村(原民益村)第三党支部书记和时任机关在职党支部书记(现任机关第一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已于9月4日周三学习会,组织28个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及党组织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3.加强党总支及党委的审查力度,对各阶段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细化,确保指导工作全覆盖。三是已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查看会议记录、与党支部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谈话的方式核实入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程序补充相应档案材料,今后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填写。四是已下派党建办工作人员到碗厂村(原民益村)指导党建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存在提前转正的问题。如:上游村第一党支部黎红才于2022年6月28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党员大会2023年5月11日讨论通过其转为正式党员,富民社区第二党支部袁玉梅于2022年6月29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党员大会2023年6月28日讨论通过其转为正式党员,以上2名同志预备期未满一年,提前转正。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30日,对上游村第一党支部书记和和富民社区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已于9月4日周三学习会,组织28个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及党组织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已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查看会议记录、与党支部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谈话的方式核实入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程序补充相应档案材料,今后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填写。四是已下派党建办工作人员到上游村和富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4):违规表决。如:大洪村第一党支部2023年6月30日讨论李忠洋预备党员转正、高山村第二党支部2023年6月30日讨论朱丽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举手的表决方式,按照规定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流程,党建办从严把握党员标准,严格落实党员入口票决制、党员发展责任制。二是明确党组织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并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9:下属党支部运行情况不佳。

汪洋镇党委辖基层党组织162个,其中党总支25个、党委5个、党支部132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115个,机关党支部10个、“两新”党支部6个、青年人才党支部1个)。经实地了解村(社区)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都是集中在村(社区)党委或党总支统一开展,党员活动阵地均设置在村(社区)办公阵地,下属党支部均未开展活动,存在空转现象;6个“两新”党支部中,仅一个党支部运行情况较好,其余5个均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仁寿县汪洋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三会一课”开展。二是已于9月4日周三学习会,党建办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三会一课”按要求保质保量开展,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三是强化两新党建指导员对6个“两新”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并加强“两新”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推进支部正常运转。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两新”党组织所在企业未正常运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支部)或停产(建筑企业联合支部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已向县委社工部申请对以上两个两新党组织进行撤销,并完成撤销。四是制定关于下属“两新”党支部运行情况不佳的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推进整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0:党费收缴不规范。

具体问题(1):村(社区)干部未按要求交纳党费。如:2022年新和村干部张朝红、廖世强、刘红花全年党费分别交纳了50元、50元、48元,2023年四公社区干部梁俊、刘小玲、蒋林、吕秀梅均按照10元/人/月的标准上交党费,未按工资标准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新和村、四公社区等28个村社区对党员的党费计算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对巡查发现少缴部分进行补缴,目前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二是8月29日,对28个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及党组织书记进行党费收缴业务培训。三是全面核算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交纳党费情况,由镇上统一核算村社区干部交纳党费标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预备党员未交纳党费。如:高山村第二党支部朱丽于2022年6月30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2022年6月—2023年6月未交纳党费,涂家社区第四党支部唐扬京2021年7月1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未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建办牵头指导高山村、涂家社区等28个村社区对预备党员的党费计算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对巡查发现少缴部分进行补缴,目前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二是8月29日,对28个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及党组织书记进行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规范交纳党费。三是每季度核查党费收缴情况,确保党费全部收缴、上交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3):经统计,2020至2023年,汪洋镇有9987.3元党费未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建办牵头,督促追缴涉及相关村级党组织完成党费补缴工作。二是严格管理,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提醒,固定在每季度末缴存党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1: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前期规划不足运营成效差。

2019年至2023年共有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6个,总扶持资金650万元。其中五爱村(2021年)、大洪村(2019年)、碗厂村(原民益村,2021年)为联建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常运营,2022年收益0.7万元、2023年7.53万元;上游村(2019年)扶持项目总投资80.7万元,该项目未运营,项目收益为0;劳模村(2022年)扶持项目正常运营,2023年收益3.05万元;联系村(2023年)扶持项目预计2024年产生收益,年收益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永胜村通过投资四川卫智达农业有限公司,前三年固定分红3万/年,上游村于2024年12月通过转租经营权,实现收益6.03万元。二是五爱村、大洪村、碗厂村、联系村、永胜村、上游村驻村分管领导已在2024年12月底前,对各自分管的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并在摸底后结合发现的问题与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一次关于集体经济发展的谈话,对下一步如何发展好集体经济做出安排和部署。三是已在2024年11月对以上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项目收益等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核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重要岗位长期不交流、带病上岗。汪洋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谢仕金从2013年6月至2023年3月退休一直担任执法分局局长,退休后汪洋镇党委、政府将其返聘,仍然负责执法分局工作,多次因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汪洋镇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镇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在周三学习会贯彻学习《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干部对轮岗交流的重要性认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根据文件要求对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情况进行梳理,该进行轮岗交流的则进行交流,目前已交流6名干部。四是谢仕金已于2024年9月解聘。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汪洋镇党委自聘编外人员30人,并安排至汪洋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从事行政执法、宅基地审批等重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退休等方式,逐步消化执法分局自聘人员。截至目前,已到龄退休2名聘用编外人员(汪洋镇执法局朱治昌于2024年9月退休,鲁天刚于2024年11月退休),汪洋镇聘用编外人员已符合核定编制数。二是严格控制编制数聘用编外人员。三是聘用前严格审批流程,规范聘用编外人员。四是加强对县委编办制定的编外人员管理的学习,做好日常管理使用。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巡察反馈“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问题

主要问题1:巡察反馈“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9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关于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本次巡察发现,汪洋镇实施的项目仍然存在招投标管理混乱,项目合同要素不齐签订不规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等。抽查发现民力村村道公路路基加宽及整治工程项目与结算工程量不符,涉及多计工程造价23455.43元,核减率20.24%。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合同审核管理,所有施工合同签订前均由律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签订。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2:巡察反馈“执法局违反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将收到的有关费用超期滞留私人账户”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9年县委第一巡察组发现镇执法局违反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将收到的有关费用超期滞留私人账户问题至今未整改。2019年8月以来,汪洋镇执法局仍分别以谢仕金、蒋海清( 2023年7月后)个人名义私设单位过渡账户,将收到的相关费用存入私人账户,并长期滞留。2019年8月谢仕金账户余额7.3万,至2024年5月收入656.38万元,支出655.92万元,余额0.46万元。2023年7月21日,谢仕金退休,将账户余额1.01万元转入蒋海清账户。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蒋海清账户收入75.5万元,支出71.3万元,余额4.2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过渡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理核查。蒋海清过渡户内剩余资金42003.77元,其中四公门市、单位土地租金19917元、原凯丰陶瓷闲置土地租金11178元、处理广告牌废铁10780元,已在2024年5月27日转入汪洋镇政府财政基本账户,利息128.77元于5024年9月9日转入汪洋镇政府财政基本账户。二是取消了谢仕金、蒋海清过渡账户。三是严格按照非税收入代征收管理办法,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线上开具缴款通知书直接缴入国库。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汪洋镇按照“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机制”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了基层群众自治,实行以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有效解决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组织不力问题,建强了战斗堡垒,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目前,汪洋镇党委巡察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县委及县委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引领,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始终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推动汪洋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结合“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着力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相关问题。把具体问题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科学长效机制体系。

(三)坚持真抓实干,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持续发力加压,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做好整改成果与党务工作、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做好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36501001;邮政地址:仁寿县汪洋镇广华街31号。

中共仁寿县汪洋镇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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