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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齐超、黄建英)

2022年02月14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2140095)

齐超、黄建英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34152、监证0134153

齐超、黄建英



104.8

住宅

文林镇城南大道中段45号(麓兰春都.荟城A区1幢2单元15层5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超、黄建英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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