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为提升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管效能,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仁寿生态环境局和县公安局决定启用柴油机动车尾气黑烟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一)试运行阶段为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违法行为将作出警告处罚)。
(二)正式启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零时。
二、抓拍点位
1、龙滩大道:G351线与G213线交叉口往龙滩大道方向100米处;
2、天府仁寿大道:天府仁寿大道与仁寿大道交叉口往长平水街方向400米处;
3、陵州大道:陵州大道与仁富路交叉口往湿地公园方向100米处;
三、抓拍范围
实时抓拍驾驶排放尾气不合格(冒黑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相关提示
请广大车主及时关注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有冒黑烟情况的,及时检修,确保达标排放。被抓拍车辆请自接到处罚通知15天内完成维修并重新上线检测,尾气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15天内被抓拍次数大于等于2次的车辆将纳入黑名单。
特此通告!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仁寿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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