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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程强)

2021年07月14日    来源:

编号:202107140307)

程强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4505号 

程强

? ?

136.92 

住宅 

文林镇建设路二段60号附3号1幢1单元302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强

2021年7月14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舒丹、舒瑞、吴翠兰、舒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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