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011180469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421执恢181号、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1421执恢181号之一,将许春琴名下房产(仁国用(2001)第4017号,监证:0175091)的房地产转移登记为胡平。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余容成)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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