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

县经信局关于中央环保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8 发布人:县经信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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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第106条) 

整改 

时限 

牵头责任单位 

配 合 

单 位 

整改 

阶段 

整改进度描述  

(二十五)四川省五大区域中,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等三个区域均存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力问题。成都平原8个城市中,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等4个市未完成2017年上半年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任务。川南4个市中,自贡、宜宾、泸州等3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川东北5个市中,广元、巴中等2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 

自2018年4月起,建立全县“散乱污”企业清理长效机制,发现一例清理整治一例。不定期开展强化督察,严防已关停企业出现反弹。 

2020年12月底前 

县经信局 

县级相关部门(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正在 

整改 

一是建立机制。2018年7月24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仁寿县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控机制》。二是强推整改。县经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八个验收组分片区分行业对全县所有纳入了散乱污名单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和验收。关闭取缔了82户散乱污企业,督促整改了102户企业。 

三是加强监管。乡镇园区安排专人负责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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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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