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

仁寿县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3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07-04 发布人:余利全 来源:
分享: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沱江流域内1928家规模化养殖场中,662家无污染治理设施,719家位于禁养区内。 

责任单位 

仁寿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毛超英 

联系电话 

028-36293223 

整改目标 

完成球溪河流域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任务,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整改措施 

1.2018年1月底前完成球溪河内96户畜禽养殖场(户)关停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自2018年4月起,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坚持因地制宜,一场一策,完成96个畜禽养殖场(户)关停和整治工作。 

2.按照眉山市畜牧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自2018年4月起,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蜀ICP备08008128号  川公网安备 5114210251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