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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3 发布人:干英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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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批2017年9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9月2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信20170826048 

眉山市仁寿县李家坝氮肥厂(四川金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不符合国家政策手续,治污设施未按国家规范进行建设,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经常偷排、漏排,氨气味严重扰民。 

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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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落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仁寿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并案调查处理。8月24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迅速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刘义宇任组长的办案工作组,分别于25日、27日赴仁寿县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办案组先后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对企业工商、技改立项、环评、排污许可、安全等证照、批复进行了查验,走访了周边群众,并与仁寿县分管副县长陈双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会商处理意见。一、企业基本情况。四川金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俗称李家坝氮肥厂)2013年8月22日更名为四川金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公司)。该公司位于仁寿县宝马镇小沟村,2003年12月成立,主要从事合成氨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天然气脱硫造气、中低变、甲烷化、碳化、压缩、合成等。企业具备工商、技改立项、环评、排污许可、安全等证照、批复。由于市场原因,金杯公司于2016年5月停产合成氨,2017年4月复产合成氨。 

是 

一、处理产品肥料堆放区有刺鼻的氨味问题。要求企业加强包装设备维护,避免料仓内产品无包装堆码,及时对产品进行包装,避免氨气扩散。同时,发现包装破损及时予以更换,对未及时处理相关责任员工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8月28日企业已完成整改。 

二、做好防暴雨,防渗漏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下发《加强循环水液位控制的通知》,明确了防暴雨、防渗漏工作岗位职责和具体措施。主要是加强岗位巡检,密切关注各循环水池液位,在雨季降低液位0.2米以上,发现液位过高,及时停止补水。定期检查污水收集池的污水收集情况,确保无渗漏。 

三、做好厂区管理规范工作。企业进一步规范厂区管理,8月26日已完成了两处闲置设备堆放的清理规范。 

四、做好废弃排污泄洪口密封封堵工作。对废弃排污口、废弃泄洪口在过去封堵的基础上采取浇筑密闭的方式,已解决渗漏外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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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二、企业技改项目情况。2010至2013年,金杯公司采用“双一段直接转化”工艺对传统的生产工艺进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技改项目名称为:氮肥生产节能环保技改项目。2010年10月,原仁寿县经济委员会认定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九条“化工”之第二款“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的要求,同意备案。2011年2月,仁寿县环保局对“四川金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氮肥生产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3年12月,氮肥生产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建成投产。2014年6月,仁寿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三、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金杯公司建有“两水(氨合成、甲醇系统循环水)闭路循环”系统,“两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中同时还要补充新鲜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核查时 ,金杯公司氨系统水循环包括有循环水管390米,循环水沟120米,3台KSFL—1000中空水散凝冷却塔(配套LF47Ш风机),3台热水泵,6台冷水泵,1个1867立方米的大波纹板澄清池,1个1170立方米的热水池,2个冷水池分别为550、2650立方米。氨系统水循环流程是:循环回水—热水池—热水泵—冷却塔—循环水池—循环给水泵—冷却用水设备。同时企业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利用SBR活性活泥法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吨/天。处理站包括非工业废水收集池(80立方米),曝气池(80立方米),清水池(80立方米),厂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到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无生活废水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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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五、做好监督工作。已落实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和县环保局对金杯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定期监督、监测,确保达标;落实仁寿县宝马镇和富加镇各聘请一名群众监督员对金杯公司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后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员给予奖励。责任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责任人:陈双成,仁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8月27日,仁寿县宝马镇政府组织周边居民代表59人通报了金杯公司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并现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群众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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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企业生产工艺中,仅一段转化炉烟囱排放废气,主要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合成塔排放空气经洗氨后形成的氨水回用到碳铵工序,合成塔排放空气中的氢气回收送入压缩工序后继续使用到合成工段,剩余的尾气作为一段转化炉燃料气使用,废气不外排。氨罐驰放气经水洗吸氨,稀氨水送至碳化工段使用,不外排。2017年7月5日,金杯公司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保公司)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8月28日,仁寿县环保局委托中晟环保公司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肥料堆放区有刺鼻的氨味;二是防暴雨、防渗漏工作需要加强;三是厂区闲置设备管理不到位;四是废弃排污口、泄洪口虽然已经封堵,但不排除渗漏和外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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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26030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青林村四组一肉鸽养殖场,鸽子粪便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周边农田。 

眉山 

水、大气 

8月27日,仁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红兵率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和视高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8月28日,仁寿县政府县长顾贵鹏主持召开会议,再次专题研究。经查,仁寿县视高镇青林村四组的养鸽场为四川中友乳鸽养殖有限公司。按照仁寿县《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该养鸽场在限养区范围内,总占地面积43.37亩(土地系租用,鸽棚实际占地约17.1亩),于2013年底建成投用,现有存栏种鸽约15万羽,建有一个容积98立方米的沼气池,一个容积547立方米的粪污池,一个面积310平方米的干粪棚,落实了畜禽粪污消纳土地90亩(主要种植为柑橘树,该企业8月12日与果树林业主议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鸽场日常产生的干粪全部采用装袋销售处理,稀粪和冲洗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明沟排至污水池,再利用污水泵提升至周边果树林灌溉消纳。现场核查时,发现养殖场管理不规范,清理打扫不及时,环境卫生较差,污水池存量较多,不排除遇强降雨时外溢可能。8月27日,仁寿县环境监测站对养鸽场周边地下水进行抽检,监测报告显示,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 

是 

8月27日,仁寿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视高镇青林村四组养鸽场整改及监管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杨红兵仁组长,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视高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整改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一、迅速完善污染治理设施。8月29日,仁寿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和视高镇政府联合向养鸽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养鸽场必须在8月30日前整改到位,其中污水排放必须全部使用排污管道,原排污沟渠必须全部填埋处理,污水池必须采取加盖密封措施。截至8月31日,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责任人:王鑫、吴少云、魏泽安,责任单位:仁寿县视高镇政府、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迅速整治周边环境。责令企业立即将污水池污水经泵站输送至果树林,腾出污水池容量空间,并全面整治周边环境卫生。8月28日,企业已清运处理存量污水约200立方米,全面完成企业内外的清扫、消毒、除味和灭蝇等环境卫生治理。(责任人:王鑫、吴少云、魏泽安,责任单位:仁寿县视高镇政府、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  

三、迅速压缩养殖规模。由于企业位于限养区,且粪污消纳土地承载能力有限,责令企业立即采取封存孵化设备、销售处理一批存栏成品鸽等方式,9月16日前将存栏规模减少至9万羽以内,且今后养殖规模必须控制在9万羽以内。目前,企业正加快成品鸽的销售处理,现已销售处理4000余羽,孵化设备待孵化中的鸽蛋产出后立即封存(责任人:王鑫、魏泽安,责任单位:仁寿县视高镇政府、县畜牧兽医局)。 

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由仁寿县视高镇政府负责,督促业主在整改完善前,定期将污水收集转运至田间池,发酵后用于周边果树林灌溉消纳。在整改完善后,做好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及时做好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及时消纳处理污水(责任人:王鑫,责任单位:仁寿县视高镇政府)。 

8月29日,仁寿县林业局会同视高镇政府向周边群众通报了整治情况,同时开展满意度测评,群众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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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26031 

眉山市仁寿县永胜村二组宾永佳养鸽场,臭气熏天,苍蝇横飞,鸽子粪便和宰杀废水未经处理就向山脚一个蓄水塘倾倒,造成地下水和周边农田严重污染。 

眉山 

水、大气 

此件与交办的第20170818077号案件反映的问题基本相同,该件已于8月25日办结。收到此件后,8月26日,仁寿县委常委杨红兵再次率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和县水务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宾永胜养鸽场位于仁寿县四公镇永胜村二组,共有两个鸽场,分别存栏14000羽和6600羽。按照仁寿县《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两个养鸽场在宜养区,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不需办理环评手续。鸽场日常产生的鸽粪(干粪)全部销售,冲洗鸽场时的污水(含残留粪便)和宰杀鸽子产生的废水,流入明渠后排入业主自己的1.1亩责任田内,存在消纳土地不够的现象。8月19日现场核查时,发现养鸽场管理不规范、清理打扫不及时、环境卫生较差的问题。8月22日,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和四公镇政府联合向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按照“两分离、四配套”要求,9月底前完成沼气池、储液池、干粪池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按照“以种定养、种养循环”的要求,由四公镇负责,督促业主实行种养结合,必须配套20亩以上土地,用于消纳鸽场产生的粪污。8月22日,业主已落实了21.7亩土地,加上自有责任地,共计22.8亩,用于消纳鸽场粪污。8月24日,仁寿县环境监测站对养鸽场周边地下水进行抽检,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四公镇永胜村二组养鸽场附近村民已于2015年纳入仁寿县全域安全饮水进村入户项目,并于当年11月全部安装了自来水,饮用水水源为黑龙滩水库的优质水。 

是 

8月28日,仁寿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会同四公镇政府再次到现场核查。相关单位和业主按照8月22日仁寿县政府制定的《关于四公镇永胜村二组养鸽场整改及监管工作方案》有序进行中:业主已按照“以种定养、种养循环”和“两分离、四配套”要求,于8月22日落实了21.7亩土地(加上自有责任地,共计22.8亩),用于消纳鸽场产生的粪污;采取销售处理方式减少存栏数量,已销售鸽子5000余羽,全部拆除鸽子宰杀设施;已完成粪污清理、排污沟填埋、田内污水抽排和污泥清除等周边综合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沼气池、储液池、干粪池及配套管网建设。 

为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组一是责令业主增加施工力量,优化施工组织,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实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责令业主在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前,停止污水直排行为,每天将污水收集转运至田间池,发酵后用于农业生产。8月28日再次现场核查时,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责任单位:仁寿县四公镇政府,仁寿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责任人:蒋再明、吴少云、魏泽安)。二是督促业主严格控制养殖规模。根据粪污消纳土地的承载能力,责令业主控制养殖规模,污染治理设施建成投用后,存栏规模必须控制在25000羽以下(责任单位:仁寿县四公镇政府;责任人:蒋再明)。三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责令业主每天清理粪污,并打包运至干粪堆积棚集中堆放处置。8月28日起,要求业主每天清扫圈舍一次以上,并及时清理粪污到消纳土地,定期开展场内外的清扫、消毒、除臭和灭蝇等综合环境整治,确保规范养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仁寿县四公镇政府;责任人:蒋再明)。 

8月22日,工作组将整改方案及措施在养鸽场周边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目前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同时,组织养鸽场周边55名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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