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热线办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经调查,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夫妻之间迁移符合条件的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另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中关于户籍迁移政策中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符合上述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农村地区迁入农村地区需要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更详细情况请拨打电话028-36287391咨询。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